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14:34
信息来源:张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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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决定于2025年2月上旬至4月中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房镇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辖区彭家村、房东村、房西村、范家村、大张村、麻营村、北黄村、院上村、钟家村、积家村、天乙村、高北村、董家村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体育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辖区河滨社区、盛世园社区、柳毅社区、华润社区、银都花园社区、广场社区、河东社区、兴乔社区、人民东路社区、商场东路社区、东苑社区、东方社区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和平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辖区和平社区、城西社区、城中社区、家具城社区、桃园社区、祥和社区、通济花园社区、佳和社区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至其他党员干部。

巡察内容:坚定不移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察要求,紧扣“四个聚焦”,对房镇镇等3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为开创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看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国家安全责任制、统战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保密制度以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省市区委重点改革举措、重大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看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问题;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在征地拆迁、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民生工程建设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三资”管理和清产核资、租赁合同签订执行以及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短板不足,重点看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村级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情况,“五代理”“四议两公开”等村(社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党员结构失衡,意识形态阵地失守,以及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情况。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加强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以及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存在推动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巡后再犯等问题。

(五)其他需要巡察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房镇镇及所辖彭家村、房东村、房西村  

举报电话:18053375090

电子邮箱:zdqwxcy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房镇镇范家村、大张村、麻营村、北黄村、院上村、钟家村

举报电话:18053375085

电子邮箱:zdqwxcer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房镇镇积家村、天乙村、高北村、董家村,体育场街道河滨社区、盛世园社区、柳毅社区、华润社区

举报电话:18053375806

电子邮箱:zdqwxcsan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和平街道及所辖和平社区、城西社区、城中社区、家具城社区、桃园社区、祥和社区、通济花园社区、佳和社区

举报电话:18053375076

电子邮箱:zdqwxcs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体育场街道及所辖银都花园社区、广场社区、河东社区、兴乔社区、人民东路社区、商场东路社区、东苑社区、东方社区

举报电话:18005330713

电子邮箱:zdqwxcwu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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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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