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7:58
信息来源:张店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决定于2024年1月下旬至3月下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口腔医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房镇镇卫生院、马尚中心卫生院、湖田卫生院1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其他区管干部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

巡察内容:坚定不移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察要求,紧扣“三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为开创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看是否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医务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等。了解医院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看是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是否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否严格执行医院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了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是否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是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是否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等。了解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看是否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是否落实“健康山东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是否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互联网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健康”服务,加强健康医疗技术创新,助推医院新旧动能转换。是否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能,履行疾病监测与预警、疾病防控规划和指导、疫苗接种管理等职能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服务功能作用发挥情况;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统战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保密制度以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执行省市区委重点改革举措、重大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了解纠正“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看党组织是否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盲目攀比、追名逐利、追求享受、玩物丧志、铺张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变相公款旅游、出境管理不规范、违规由企业、基金会承担费用支出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补助福利、超范围发放防疫津贴、直接报销或补助职工及亲属医疗费等问题。了解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行风建设情况,看是否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是否存在回应群众诉求不积极、服务态度差、住院床位少、门诊挂号难、待诊时间长、检查需预约、入院停车难等问题。是否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是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医院价格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套取医保基金、不执行价格调控指标等问题。了解规范运行管理情况,重点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实施医院依法执业、院务公开;是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等保障措施,补齐公共卫生制度短板。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是否建立健全医院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看是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否及时研究解决党建重大问题,统筹谋划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是否能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项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完备。是否推进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否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公立医院年度经费预算,是否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了解是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否搭建多层次人才发展平台。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看党组织是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否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加强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以及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存在推动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巡后再犯等问题。

(五)其他需要巡察事项。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口腔医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举报电话:18053375090

电子邮箱:zdqwxcy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人民医院、湖田卫生院

举报电话:18053375085

电子邮箱:zdqwxcer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中医院、房镇镇卫生院

举报电话:18053375806

电子邮箱:zdqwxcsan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马尚中心卫生院

举报电话:18053375076

电子邮箱:zdqwxcs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举报电话:180053370713

电子邮箱:zdqwxcwu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