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决定于2023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车站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辖区兴学街东社区、兴学街西社区、安乐街社区、新华社区、城南社区、齐林家园社区、铁陆社区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科苑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辖区迎春苑社区、潘苑社区、欣苑社区、丰苑社区、梅苑社区、泰苑社区、瑞苑社区、丽景苑社区、瑞景苑社区、黄金苑社区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房镇镇于营村、解营村、曹营村、西吕村、东孙村、小孙村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
巡察内容:坚定不移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察要求,紧扣“三个聚焦”,对2个街道及2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为开创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看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国家安全责任制、统战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保密制度以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执行省市区委重点改革举措、重大工作任务等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看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征地拆迁、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民生工程建设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三资”管理和清产核资、租赁合同签订执行以及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短板不足,重点看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村级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情况,“五代理”“四议两公开”等村(社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党员结构失衡,意识形态阵地失守,以及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情况。
4.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加强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以及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存在推动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巡后再犯等问题。
5.其他需要巡察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房镇镇东孙村、小孙村,车站街道兴学街东社区、兴学街西社区、安乐街社区、新华社区
举报电话:18053375090
电子邮箱:zdqwxcy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科苑街道丰苑社区、梅苑社区、泰苑社区、丽景苑社区、瑞景苑社区、黄金苑社区、瑞苑社区
举报电话:18053375085
电子邮箱:zdqwxcer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车站街道及所辖城南社区、齐林家园社区、铁陆社区
举报电话:18053375806
电子邮箱:zdqwxcsan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房镇镇于营村、解营村、曹营村、西吕村
举报电话:18053375076
电子邮箱:zdqwxcs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科苑街道及所辖迎春苑社区、潘苑社区、欣苑社区
举报电话:18005330713
电子邮箱:zdqwxcwu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原山大道1166号 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